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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印发

日期:2024-03-04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3/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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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 垃圾治理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浙江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

内容指出,2023年建成60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精品村2个、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1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垃圾、分类处理率84%以上、回收利用率64%以上;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覆盖率50%以上。到2027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更加优化,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更加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8%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基本全覆盖。

内容提到,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员+督导员管理模式,推动村村有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作用,促进农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全文如下:

青田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

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工作方案

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关于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为我县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建成60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精品村2个、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1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垃圾、分类处理率84%以上、回收利用率64%以上;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覆盖率50%以上。到2027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更加优化,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更加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8%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基本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各乡镇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职责,做好规划、建设和运维等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发挥群众主动性,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做好垃圾源头分类。

——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根据经济实力、人口布局,生活垃圾产量与构成,科学选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村级转运房、回收网点等分类设施。

——完善机制,统筹推进。抓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投入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方协同统筹推进。

——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结合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强化长效管理、培育文明风尚,切实做到组织共建、活动共办、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上下联动、纵横互动的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分类体系,提升源头分类水平。

1.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加强驻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升农村学校、市场(商超)、工业企业(家庭作坊)、农家乐(民宿)、村委办公楼等场所(单位)垃圾分类水平。行政村分三类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类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二类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三类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70%以上。开展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每个乡镇创建2个及以上省级垃圾示范村。建立交叉检查的复核评价和通报摘牌机制,推动强制分类工作落实。

2.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员+督导员管理模式,推动村村有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作用,促进农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奖惩监督机制,鼓励开展“红黑榜”活动。明确各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

(二)健全收运体系,提升投放收运水平。

4.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实施农村撤桶并点行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一类村开展上门收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二类村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有条件的开展上门收集。加强农村垃圾集置站点建设,原则上每村建设一处垃圾收集转运房。

5.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改造相应的垃圾房、转运房等,适应和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专车专运”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6.科学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线路。按照农村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村庄垃圾收转运服务半径和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转运房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加强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配置,到2023年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达到24%以上,到2027年底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达到30%以上。

(三)健全回收体系,提升回收利用水平。

7.构筑回收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网点由村庄固定回收站点、流动回收车队和回收员构成。固定回收站点与回收员共同构成一个结构单元,通过以点带面收集农村区域内的再生资源。流动回收车队由回收人员和封闭运输车辆组成,收集再生资源,推动农村回收网点的再生资源“应收尽收”。乡镇(街道)设置一处及以上固定回收站点。

8.改造提升农村回收网点。完善再生资源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实现生活源、生产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强农村的回收网点改造提升,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以物换物、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条件不具备的村可设立流动回收车,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确保一类村、二类村均有回收网点。2023年回收利用率达64%以上,到2027年底回收利用率达72%以上。

(四)健全终端处理体系,提升站点运维水平。

9.加强站点设施管理。坚持“属地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的原则,加强站点设施运行和管理。推行站点设施管理“站长制”,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处理设施的管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培育评定,提升管理与运行维护水平。

10.加强站点运维日常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站点运维的规范操作。按照《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青村整建办〔2020〕11号)文件,各乡镇要加强运维管理监督,落实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五)健全数智赋能体系,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11.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智赋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智能化、规范化管理,推广积分奖励制度。推行一类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智能化管理,对农村环卫精细化管理所涉及的人、车、物、事进行全流程管理。垃圾分类投放数据应能自动上传垃圾分类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可显示每户居民每日分类情况,直观地展示各户垃圾投放情况。

12.建立健全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匹配的日常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巩固和提高主要区域的清扫保洁基础上,组织车辆、人力,查缺补漏,彻底根治保洁死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设施建设和管护,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环卫保洁质量管理水平。

13.完善农村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强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的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按照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监督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标准不统一、作业不规范、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确保农村环卫作业的高度完整和协调运转,实现农村环卫保洁标准化管理作业、规范化服务。

(六)加强志愿队伍建设,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14.持续开展文明风尚专项行动。加强网格入户宣传,由分类督导员主动上门,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让垃圾分类广泛进入家庭。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农家乐(民宿)等活动,引导人人参与垃圾分类。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增强群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15.推动村村有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入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列,鼓励党员干部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加入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鼓励驻村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实现村村有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把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每年要专题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把这项工作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健康浙江、和美乡村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要统筹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顺利推进。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条件的村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日常处理义务。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村日查、乡镇(街道)周查”、日常督导抽查、年底考核等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村级保洁经费等挂钩,建立保洁员、督导员等人员评优制度,建立日常考评,并予以奖惩。

附件:1.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

2.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

一、县级部门职责

县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青田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协调对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部门的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资金审核、督查考核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宣传方案,并将其作为公民道德建设、文明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考核范畴。

县财政局: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经费,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牵头制定垃圾分类资金保障方案及管理办法。抓好建设项目预算审价,做好设施设备政府采购、后期运维政府购买服务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做好选址指导服务工作。

县建设局: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环卫设施项目的建设选址工作,明确配套设施的分布区域和建设标准。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环保监管;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对全县中小学生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积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知识带回家、带回村”等活动,并抓好教育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政策。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源头减量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指导、检查工作,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做好选址指导服务工作。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依法查处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

团县委:牵头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志愿者和青少年等群体,走进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组织社会志愿者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信息,引导和支持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废旧衣物等回收处置活动。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群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其家庭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青田传媒集团等各类媒体:应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

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相关监督工作,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乡镇资源化站点运维工作,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宣传,抓好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动员、督促农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巡查。

附件2:

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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