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陕西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灞桥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380000.00元。
公告显示,项目采购人为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据统计,灞桥区2023年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445余吨,按照家庭厨余垃圾运力最低标准为辖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的6%标准、餐厨垃圾运力最低标准为辖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的14%标准、废弃油脂运力不低于辖区每日餐厨垃圾总量的6%标准,经测算,灞桥区厨余垃圾日产量约89.00吨,其中,餐厨垃圾约62.30吨,废弃油脂约3.74吨,家庭厨余垃圾约26.70吨。
项目服务内容为灞桥区全区所有餐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具体包括:餐饮门店、集贸市场、大型企业、大型综合体、学校、机关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和居民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其中废弃油脂收运量不纳入补贴计算,但纳入统计总量范围。
招标公告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灞桥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灞桥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2024-J-012
项目名称:灞桥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7)供应商须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餐厨、厨余垃圾(含废弃油脂)收运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单独提供1份纸质响应文件及1套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内含磋商响应文件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
2、纸质响应文件应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草北社区二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5、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uanhuazhaobiao@126.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139号
联系方式:029-89515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草北社区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18629375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晁曼
电话:18629375023
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