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8日,广东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876万元。
公告显示,项目采购人为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位于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竹仔屈东侧,总建筑面积约 16257㎡(24.38 亩),其中,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日设计处理规模1.5万m³ 。2022年3月1日经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为提升广宁城区污水收集率,改善生活环境,对一期项目进行提标扩容改造,由原日设计处理规模1.5万m³提升至日设计 处理规模2.0 万m³。
该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该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YX2024-008
项目名称: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
合同包预算金额:8,7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1(项)详见采购文件8,7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委外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1室(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开启)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住建大楼
联系方式:0758-866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市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一路集美居顺丰快递二楼208
联系方式:0758-6989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庆市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8-6989896
肇庆市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