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9日,广东张槎街道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村民委员会。
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本工程为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部分已建成的检查井进行溢流口改造,对未完善的检查井进行加建或补充拍门,未施工的管网部分继续新建完善,包含新建检查井等。计划工期5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27409.43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90313.05元。
招标公告如下:
张槎街道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部分已建成的检查井进行溢流口改造,对未完善的检查井进行加建或补充拍门,未施工的管网部分继续新建完善,包含新建检查井等。
2.3 计划工期:5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27409.43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90313.05元。
2.5 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大富村级污水管网二期(临时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部分已建成的检查井进行溢流口改造,对未完善的检查井进行加建或补充拍门,未施工的管网部分继续新建完善,包含新建检查井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
4.5.1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
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原因,投标人提供下述资料予以证明: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提供于开标前3日内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截图(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注: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锁定以资格审查当日在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类企业锁定人员名单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4.6.3投标人如为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打印件)为准。
4.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人)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注:投标人提供专职安全人员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打印件)为准。
4.7.3投标人如为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第十层自编二A室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领取文件登记表》。
(2)采用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文件登记表、购买标书汇款凭证证明材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sjuyou@163.com。已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登记咨询电话:0757-83388785。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①收款人:张培培
②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卫国支行
③账号:6212262013026525064
④备注:大富村临时工程。
5.4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9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商业西街一巷1号三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搓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以及项目所属大富村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发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fsjuyou@163.com,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