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辽宁抚顺市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采购人为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900000元。
公告显示,项目采购需求为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根据审批部门要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建设期结合竣工验收进行一次评价绩效评价、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和已形成的成果文件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抚顺市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202
文件编号:QYZBZC2024-027
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根据审批部门要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建设期结合竣工验收进行一次评价绩效评价、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和已形成的成果文件方面的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止(本项目服务期为暂定,最终服务期根据实际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16:00至2024年6月5日16: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备份文件(U盘)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现场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抚顺市政府大楼东侧振兴大厦A座
联系方式: 徐雷 024-57739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 李徐阳 那玉晶 024-5388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徐阳 那玉晶
电 话:024-5388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