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推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水源涵养,强化鄱阳湖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强化水污染治理,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高自然水系恢复和连通水平,系统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水平。
据全省“一带、二核、三网、六区”生态修复布局,扎实推进以“456”重大工程为抓手的全省生态修复工作。“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赣州市、抚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识别主要现状气候风险,预估不同情景下主要气候风险源。
目标明确,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自然灾害风险区划成果融入城市、水利、交通、能源、应急、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标准。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市、水利、交通、能源、应急、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标准全面考虑气候变化风险。到2035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形成比较完整的地方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