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项目谋划要围绕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能源、工业、石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行业为重点,全链条推进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
以石化、煤化工、煤电、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选择产业集聚度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若干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对于石化、煤化工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50万吨,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二氧化碳输送管道;对于煤电、钢铁、有色、建材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10万吨。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型溶剂或材料,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制定了《大连市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首批大连市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低于2个(中心城区不低于1个)。属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示范项目不通过地方推荐。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请于2024年9月6日前报送至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处)。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1. 1.大连市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行动方案.pdf
2. 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doc
3. 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