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落实黄河规划纲要各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编制《包头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包头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包头市再生水配置利用规划》等系列规划,基本形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整体构架。修订《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落实黄河保护法和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分工方案,切实建设完善黄河保护法治体系。
二是坚持集中攻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水平。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条主要入黄支流和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全市优良天数比例由2014年的52.1%提高到2023年的86.5%,实现了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稳定达标。完成35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成功申报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由试点前的34.72%提高到54%,获批国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开展“一治三转”百日攻坚行动,有效治理环保督察“钉子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