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其中明确提出:
1、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盐碱地特点,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确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宜农则农,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持续进行盐碱地综合利用,目前已利用2.96万亩。
2、强化土地规划引领,针对不同项目类型,优化调整土地类型,优先选取对土地类型、盐碱化程度无硬性要求的项目进行盐碱地供应,通过以“用”代“治”,将盐碱地变废为宝。
3、对盐碱化程度严重的耕地进行土壤修复治理,通过采取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土壤培肥改良等方式,改变土壤理化性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利用。
原文如下:
宋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和修复利用的建议》(第1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近年来,我局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和修复利用工作。一是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全市共有盐碱型耕地4.44万亩,主要集中在北部七县(市、区),盐碱地8.5亩,分布在吴起县境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盐碱地特点,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确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宜农则农,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持续进行盐碱地综合利用,目前已利用2.96万亩。二是统筹推进项目用地。强化土地规划引领,针对不同项目类型,优化调整土地类型,优先选取对土地类型、盐碱化程度无硬性要求的项目进行盐碱地供应,通过以“用”代“治”,将盐碱地变废为宝。三是深入开展修复利用。对盐碱化程度严重的耕地进行土壤修复治理,通过采取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土壤培肥改良等方式,改变土壤理化性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抓好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同时,认真学习先进地区治理经验,引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探索适合不同土壤类型的盐碱地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多渠道争取盐碱地治理和修复类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进行盐碱地治理修复,不断提升盐碱地利用率,做好盐碱地特色农业这篇大文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伟 709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