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在全国率先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为在产工业企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基本遵循。这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继出台《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电镀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重点关注事项的函》等文件后,在土壤污染防控工作上的又一创新举措。
不提额外要求,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作为珠三角核心城市,广州是国家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拥有41个工业大类中的35个,工业总体规模大、工业经济总量高,防治土壤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
目前,列入《广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00多家,其中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0多家,土壤环境监管与安全利用,关系到城市升级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多个领域。面对新领域、新挑战,广州在做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的同时,不断探索“边生产、边管控”的实践路径,积极推动土壤和地下水保护工作“由治向防”的系统性转变。
“《指引》的印发,是在总结以往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改革思路的有益尝试,也是针对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空白领域实施的积极探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指引》重在预防,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工作人员表示,水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的重点是防治废水、废气,而土壤环境并没有相应的污染物产生,这导致企业面对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时,常常感到缺乏抓手。“其实,土壤是水、气、固废等各种污染物的最终‘承载体’。”因此只要管好废水、废气、固废,管好重金属、化工原料等生产物资,管好安全生产防止油类、危化品等泄露,不让污染物质从其它介质进入土壤,就实现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从这个角度出发,《指引》没有对土壤污染防治提出额外的要求,而是注重落实“三废”治理、安全生产等的已有要求,强调对“原应做到”事项的查漏补缺、防止疏忽,在强化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达标排放的同时,“顺道”就防止了土壤污染,既促进生产发展,也提高发展的含绿量。这是多污染物协同防控的生动实践,也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互促的案例展示。
重实操讲实效,解决企业实际难点问题
据介绍,《指引》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防治中的共性短板问题,剖析土壤污染风险“管何处、何时管、如何管”的难题,提出基础管控、进阶管控、绿色管控的“三级管控”理念。
基础管控,强调在企业日常监管中,注意防治生产物料、污染排放的“跑冒滴漏”,降低其进入土壤的风险;进阶管控,在做好基础管控的前提下,重点企业可采用一些专业的技术手段对土壤污染风险环节进行测试,强调精准科学的管控与预防意识;绿色管控,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扩产、技改等,选用清洁化生产工艺、环保型原辅材料、密闭性好的设施,从源头上降低污染风险。《指引》所提措施重在“抓日常”“易操作”“低消耗”,切实为企业提供环保指引服务,尤其是对技术、经济能力有限却数量众多的中小型企业。
为更好帮助企业理解、掌握《指引》相关内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指引》印发后,组织开展了“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技术培训会”,通过法治宣讲、指引解析、案例分析等方式,指导企业以“风险检查—风险判定—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为主线,以“五区一网”[涉及风险物质的生产区、储存区、输送管网及运载路线,废水、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理(置)区和颗粒物逸散口]为重点,融合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按图索骥”查找潜在污染风险,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同时,《指引》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技术团队向企业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分享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最新理念和要求,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问。
企业代表表示,对《指引》的深入宣讲和现场答疑,让企业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助于规范企业日常风险管理,提高自行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能力,大大提升了企业未来绿色发展意识。
“《指引》在结合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现状、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新思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人指出,《指引》强调协同互促、简便普适,以尽量不增加企业负担、助力生产发展为目标,并希望籍此提升企业将污染防治贯穿、融合于生产管理的意识,助推培育绿色生产力。
下一步,广州市将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域持续发力,加快推动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全流程环境管理制度模式建设,不断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推动构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让美丽城市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