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四川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资中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四川资中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项目。
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延伸产业链,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化、高效化、一体化发展。
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或者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鼓励引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环保运输车辆,逐年提高新能源环保运输车辆运用比例。
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税收、投资等政策措施,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
全文如下: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中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资中经开区管委会,内江市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县级各部门:
《资中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资中县人民政府第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