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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黎城县: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日期:2024-12-26    来源:黎城县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12/2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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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12月20日,黎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黎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围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清洁取暖、扬尘等重点领域,聚焦秋冬季、夏季等重点时段,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高质量推进钢铁、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实施城镇生活污水调蓄等应急管控措施,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持续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黎城县躲战沟入小东河河口水质提升人工湿地建设。到2027年,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到2035年,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比例100%。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规划用途管制,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鼓励实施绿色低碳修复。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全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环境保护,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拓展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退役太阳能板、动力电池等新兴废物回收处置,加快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力打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浊漳河流域“清废行动”,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有序开展化学物质监测和调查评估,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

全文如下:

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黎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全面推进美丽黎城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美丽黎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美丽黎城建设,根据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山西、美丽长治的文件要求,结合黎城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全面提升的战略路径,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美丽黎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黎城基本建成。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黎城全面建成。

二、持续优化县域空间布局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优化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镇空间布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一住两公”项目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有限人为活动管控,确保县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51.01平方公里。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与自然环境融合发展。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区域空间特色塑造。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中心城区、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党校文教区的功能布局,围绕产城融合落实产业空间布局,集聚提升城市发展的新动能,营造环境优美的公园绿地系统和丰富多样的开敞空间,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风貌与人居环境品质,高水平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现代化太行山水人文宜居城市。进一步统筹资源,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差异化精准管控,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十四五”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5.5%以上。推进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评,对标能效标准,加强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完善节能审查,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能耗要素,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聚焦制造业振兴升级主攻方向,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工业体系。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分批分类淘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限制类装备。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标志性、引领性、牵引性产业。全面推进钢铁、焦化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以环保和能耗倒逼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先进产能占比。针对传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一群一策”整治提升,加快工业节能减排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绿色发展工业水平。聚焦“六新”领域,坚持前瞻布局、创新引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集群创新能力,奋力打造全市重要的新兴产业研发制造基地。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深入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保障绿色非煤矿山企业、智能5G矿山可持续发展。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绿色制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的产业结构广泛形成。(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能源体系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为重要抓手,加快承接领域基地建设步伐。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开放碳排放的源头和入口。坚决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序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探索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稳步提升。(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县供电公司、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协调推进年货运量在100万吨以上大型物流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协调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短驳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协助推进“集装箱+新能源重卡”试点项目建设。开展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区创建,加快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配送体系。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力争在到2027年实现新能源车辆全覆盖;出租汽车3年内全部更新成充电式新能源出租汽车。同步推进充电站建设,2024新建4座大型客货车充电站和3座小型客车充电站;2025年新建2套合计4000千伏安,320千瓦,120千瓦直流出租汽车充电桩20台。(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执行三星级标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应占全县新建建筑面积27%,装配率达30%以上;积极鼓励企业研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使用技术;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 ,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等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等相关知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占地面积5000平方以上的在建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扬尘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办法》开展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依法严查施工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八)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清洁取暖、扬尘等重点领域,聚焦秋冬季、夏季等重点时段,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高质量推进钢铁、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投资2亿元加快实施集中供热锅炉提升改造,增加供热面积190-380万平方米;安全高效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材料、装修工艺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开展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清理整治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治理。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和养殖散煤替代。优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等级“升B创A”。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群众身边的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到2027年,全县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以“全力打造八百里浊漳水秀美风光”为总目标,深入推进浊漳河(黎城界)保护治理。建立以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为导向的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构建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浊漳河环线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生态涵养带、观光旅游带、富民产业带的“三带”百里浊漳新画廊。实施城市排水系统源头雨污合流管道、排水系统混错接管道系统化改造工程,常态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实施城镇生活污水调蓄等应急管控措施,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持续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黎城县躲战沟入小东河河口水质提升人工湿地建设。到2027年,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到2035年,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比例100%。(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科学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统筹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降低大气重金属沉降对土壤的累积性风险。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规划用途管制,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鼓励实施绿色低碳修复。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全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环境保护,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面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控耕地、在产企业、开发区等新增污染,稳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固废危废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拓展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退役太阳能板、动力电池等新兴废物回收处置,加快建设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力打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浊漳河流域“清废行动”,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有序开展化学物质监测和调查评估,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矿系统治理。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扎实开展精准扩林、重点补林、科学改林、持续营林、依法护林、创新活林“六大行动”,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深入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到2035年,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1.53%,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全部完成,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牢牢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十三)严防各类环境风险。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加强与周边的河北省涉县、我省左权县、我市襄垣县、平顺县等相邻县上下游、跨区域应急联动。严格落实浊漳河、清漳河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响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及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尾矿库、工业固废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工业集聚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河流环境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全县13家备案维修企业全部签订危险废物技术服务合同,完善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钣金喷漆业务要实行错峰作业(每日10时—18时为高发时段,该时段停止调漆、烘干/晾干),坚决杜绝露天作业。(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抓住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机遇,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支持气候应对项目建设,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气候观测体系建设,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观测,强化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提升城乡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及时同应急部门联合处置并做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制,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及时完成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将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到2030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基本建成。(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濒危野生动物就地保护,科学实施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强化野外巡护和监测,开展种群监测、水源地修复、猎物种群恢复、栖息生境建设和生态廊道规划与建设。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影响评估,防控外来物种侵害。到2035年,重要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筑牢自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共建共享全民行动

(十七)坚持试点示范引领。立足功能定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海绵城市示范、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全国首批碳达峰园区试点和近零碳排放试点,努力蹚出北方生态脆弱地区和资源型地区美丽建设的新路径。(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美丽系列创建。积极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强化城际、城乡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积极开展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以“西井”县域副中心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促进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突出“三治”融合,完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结合精品示范村与提档升级村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基础上,力争在2025年成功申报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依托丹泉小镇项目,有序推进南委泉河“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同时申报“幸福河湖”现场教学点;上遥镇北马村、正社村创建2024年长治市水美乡村。到2027年,美丽黎城建设顺利推进,美丽乡村建成比例达到40%,建成一批彰显太行山水风韵的和美乡村;到2035年,美丽黎城、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引领示范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用能,力争2025年前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生态文明理念和行动贯穿于教学活动中,开展绿色学校试点建设。发挥社区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作用,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培育社区生态文化。发挥家庭社会细胞作用,节约家庭资源,开展垃圾分类,开展美丽庭院、绿色家庭等建设。持续推进“碳普惠”机制等试点建设,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绿色交通设施建设进度,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2025年力争县域公交实现纯电动营运;加快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创建绿色出行试点、绿色运输示范区等。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图书馆、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建设。(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美丽建设保障体系

(二十)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全面落实绿色电价、差别化电价、阶梯水价政策,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善河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耕地等领域分类生态补偿制度,完成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纵向补偿力度。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对美丽黎城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支持绿色信贷,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美丽黎城建设领域。(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级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创新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机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强化科技有效供给和技术成果转化。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加快推进大气乡镇站、开发区站和交通站建设,完善地表水水质、入河排污口水质、温室气体排放、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生态质量等自动监测站网,探索开展污染物溯源监测,推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管,构建覆盖城乡、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工程支撑。围绕美丽黎城建设,加快实施经济绿色转型工程,支持能源结构低碳化、移动源清洁化、重点行业绿色化、开发区循环化、减污降碳协同化。实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支持重点领域污染减排、重要河流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矿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加快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力提升城乡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执法应急能力监管水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美丽建设组织推进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指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负责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县政协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各镇、各部门于每年12月5日前向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送美丽黎城建设年度工作情况。

(二十五)坚持系统观念。各镇、各部门在推进美丽黎城建设中,要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全域治理和解决突出问题有机结合,统筹抓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等任务。

(二十六)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上党环保行等时间节点,强化宣传引导,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加强美丽黎城建设宣传推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推进氛围。鼓励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让美丽黎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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