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公告显示,东莞市2023年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35家,以及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1家,其中14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规模约77.16万吨/年,2023年平均利用处置负荷率约为22.40%;危险废物收集单位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8.31万吨/年,2023年平均收集负荷率仅约14.60%。
内容还指出,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废酸、表面处理废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落地;鼓励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碱、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全文如下:
东莞市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发布东莞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固废平台)数据统计,2023年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65.26万吨,其中包括28个大类,180个小类,自行利用处置量约1.42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约64.06万吨,年度库存量约2.60万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约为99.98%。从产生情况来看,2023年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类别分别是: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废渣、HW22含铜废物、HW34废酸及HW49其他废物,占总产生量的85.89%;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分别是33-金属制品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及41-其他制造业,占总产生量的86.51%;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镇街分别是麻涌镇、横沥镇、南城街道、东城街道、厚街镇,占总产生量的38.59%。从转移情况来看,2023年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数量为71.37万吨,其中市内收集利用处置26.18万吨(转移至收集单位4.14万吨),跨市利用处置42.59万吨,跨省利用处置2.59万吨,分别占比36.69%、59.68%、3.63%。总的来说,东莞市危险废物以跨市转移处置为主。
2024年1月1日到10月31日平台转移联单数据显示,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量为约66.81万吨,对比2023年同期56.02万吨,增加约19.24%,其中市内转移约21.26万吨(转移至收集单位3.83万吨),跨市转移约42.20万吨,跨省转移约3.35万吨,分别占比31.82%、63.16%、5.01%。转移量的较大的类别分别是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废渣、HW22含铜废物、HW49其他废物及HW34废酸,占总量的80.81%;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分别是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3-金属制品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及41-其他制造业;东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镇街分别为麻涌镇、横沥镇、黄江镇、东城街道办事处、虎门镇,占总量的39.55%。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析
根据平台年度申报数据统计,东莞市2023年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35家,以及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1家,其中14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规模约77.16万吨/年,2023年平均利用处置负荷率约为22.40%;危险废物收集单位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8.31万吨/年,2023年平均收集负荷率仅约14.60%。
2024年截至10月,全市共有35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以及2家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规模达到126.12万吨/年,但因部分单位停产,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为111.36万吨/年,其中15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约79.46万吨/年(包含1家停产单位,1家部分停产单位,规模8.6万吨/年);收集贮存单位为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7.75万吨/年(包含4家停产单位,规模6.16万吨/年)。
从我市2023年产废类别分析:
1. HW17类危废总产生量为19.5万吨/年(其中固废及半固态16万吨;液态3.5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表面处理污泥与表面处理废液,主要废物代码为336-064-17(约11.9万吨),以跨市转移为主,占比82.21%。我市现有具备HW17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6家,核准综合利用处置规模约19.07万吨/年,其中1家经营单位停产,实际利用处置能力为13.77万吨/年,市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缺口。
2. HW18类危废产生量为17.6万吨/年,主要产废种类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以市内处置为主,占比82.24%。我市现有HW18类危废处置单位1家,填埋处置能力为17.6万吨/年,处置能力满足我市HW18处置需求,但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白。
3. HW22类危废总产生量为9.2万吨/年(其中固态及半固态1.3万吨;液态7.9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含铜污泥和含铜废液,主要废物代码为398-004-22和398-051-22(共约8.73万吨),以跨市为主,占比92.65%。我市现有具备HW22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4家,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约10.8万吨/年(HW22液态类利用处置能力为8.1万吨/年),基本满足市内利用处置需求。
4. HW34类危险废物总产生量5.27万吨,基本为液态,主要废物代码为900-300-34(约3.8万吨),以跨市转移为主,占比97.04%。我市现有具备HW34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5家,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约4万吨/年(其中900-300-34利用处置能力约2.5万吨/年)。我市HW3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缺口。
5. HW49类危险废物总产生量4.41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废包装桶、废线路板,市内转移占比42%。我市经营单位现有HW49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单位12家,核准综合利用处置规模约为12.75万吨/年,因部分单位停产,实际利用处置能力约9.45万吨/年。我市HW49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已满足需求,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个别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市内利用处置率不高。具体表现为: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综合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水平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
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投资建议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推动补强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收运网络,避免行业同质化、低水平发展,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框总体匹配,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废酸、表面处理废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落地;鼓励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碱、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
(二)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并遵循就近转移原则;鼓励危险废物市内利用处置。
(三)鼓励现有收集单位与市内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合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智能化收运和高值化利用,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四)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附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