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宜州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在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宜州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 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家在线监控平台联网。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依法加强大气污染环境监测仪器计量监管,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全文如下: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区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单位:
现将《宜州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