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指出,本次共下发6份行动计划文件,分别是《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净土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生态保护2025年行动计划》、《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5年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其中,《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指出,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不低于7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指出,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无劣Ⅴ类水体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市级要求,完成“管网+厂站”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任务为20个左右)。
《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指出,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21%,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80万吨以内。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