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泉州市集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荣路9号。
三、设施地址: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荣路9号。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900-007-09)、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264-012-12、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900-015-13、900-016-13)、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4-17、336-060-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398-005-34、900-300-34)、HW35废碱(900-352-35、900-399-35)、HW36石棉废物(900-032-36)、HW49其他废物(772-006-49(不含感染性)、900-039-49、900-041-49(不含感染性)、900-044-49、900-045-49、900-047-49)、HW50废催化剂(900-049-50)。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10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8700吨/年)。
六、服务范围:泉州市。
七、废铅蓄电池经营联合体单位: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八、核准许可证有效期:发证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