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碳普惠?
本办法所称碳普惠是对本市个人、家庭、社区或小微企业(机构)在低碳出行、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分布式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自愿减碳行为,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核算碳减排量,并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绿色金融等方式赋予一定价值的激励,引导公众参与,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2.碳普惠方法学如何管理?
碳普惠方法学是指导碳普惠项目设计、运行监测、数据管理及减排量核算、核查的技术规范。碳普惠方法学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分级管理、动态评估。
一级方法学原则上减排逻辑清晰,核算科学、准确,相关数据具备监测、报告和核查条件;二级方法学原则上选择适宜公众广泛参与的场景,重在引导公众参与绿色低碳行动。
3.碳普惠项目如何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普惠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依据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开发并经审核予以登记的项目为一类项目。依据本市碳普惠二级方法学开发的项目为二类项目,依据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开发但未申请项目登记或未完成登记的项目参照二类项目管理。
一类项目可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项目登记。具体流程包括:(1)登记申请。项目开发方通过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项目登记申请。申请登记的一类项目应当具备真实性和唯一性,并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实施。申请登记的项目应当未纳入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不得重复申报任何其他自愿减排机制和碳普惠机制。项目登记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登记申请函、项目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方案和真实性承诺等文件。(2)技术审核与公示。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3)组织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项目成为一类项目。
一类项目开发方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负责其运营、监测、报告以及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手段开展项目监测,并与本市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全过程管理。
二类项目无需进行项目登记,项目开发方可向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主动申请公开项目信息,提交公开申请函、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真实性承诺等申请材料。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4.减排量如何管理?
一类项目开发方可通过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申请减排量登记。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对减排量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后,组织减排量登记。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并产生于项目登记之后。减排量登记申请材料包括:减排量登记申请函、减排量核算报告和核查报告、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二类项目可向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主动申请公开项目运行情况,提交公开申请函、项目运行情况、减排量核算报告、真实性承诺等申请材料。市应对气候变化事务中心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5.碳普惠减排量的使用和交易有什么要求?
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登记的碳普惠减排量可用于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清缴抵销、企事业单位及大型活动碳中和、自愿注销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清缴抵销按照本市相关要求执行。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登记的碳普惠减排量可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按照交易机构相关交易规则执行。
6.碳普惠项目的收益如何管理?
碳普惠项目开发方应制定碳普惠收益管理方案。一类项目原则上扣除项目管理费后收益全部反馈参与用户,管理费不高于出售碳普惠减排量所获资金的10%;二类项目应自主落实经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