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关于“群众反映污水乱排放问题突出”立行立改的建议》批示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群众反映污水乱排放问题突出”立行立改工作的函》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兰坪县沘江河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针对污水直排问题开展立行立改专项行动。目前,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具体问题描述:兰坪县沘江河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推进滞后;周边村庄污水直排沘江河;污水管网改造施工进度缓慢。
二、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兰坪县沘江河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其中:村庄污水收集总工程量11200米,完成率100%;污水主管网总工程量6230.26米,完成率100%;河道新建挡墙及挡墙修复已全面完工,完成率100%;人工湿地、一体化提升泵站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完成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常态化开展沘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守护整改工作成果。
(二)加快项目竣工验收。统筹协调各参建单位,规范梳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全流程资料,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高效推进沘江河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尽快投入常态化运行。
若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坪县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受理部门:兰坪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86-3212893
联系地址:兰坪县三江大道旁
兰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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