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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问责制”

日期:2007-04-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晓辉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07
04/2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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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严格 节能减排 问责制

      面临依然严峻的能耗和污染形势,中国政府决定推行严格节能减排问责制,以努力实现既定的“十一五”有关目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

  中国政府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但去年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没有完成,今年一季度形势依然严峻。

  数据显示,一季度,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加值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

  温家宝指出,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今年节能减排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也难以实现。

  分析人士指出,应该把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看作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看作对政府工作提出的要求。在此项工作中,只有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力量,才能确保实现。

  温家宝说,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级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要向全国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

  专家指出,当前最关键的任务,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对本辖区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应该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起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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