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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湖南 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

日期:2016-09-12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9/1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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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VOCs排污费 VOCs VOCs排污标准

一、湖南VOCs收费行业

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

二、湖南VOCs收费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三、湖南VOCs收费价格与差别化收费政策

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

差别收费: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水平,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按收费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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