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促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据悉,此次督查重点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各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体系建立、运行情况,是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的工作格局,是否存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
二是各市对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是否对推进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淘汰等重点工作做出安排,各项措施是否有力、可行等。
三是各市是否已建立大气环境问题清单,是否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集中攻坚解决,是否做到了挂账销号,是否完成焦化、钢铁行业提标改造等任务。
四是各市环保网格化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运用环保网格建立环保监管责任制,是否运用环保网格查处违法案件,是否运用环保网格对重点案件实施问责追责。
五是各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是否开展了重污染天气会商预警,是否及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性质恶劣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约谈当地政府,直至实施区域限批。对典型案件不仅要查事,还要追究每个环节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