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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强化目标考核 长效促进生态环保

日期:2017-12-29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12/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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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督察 空气质量 生态环保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意见后,省考核办和省环保厅立足强化长效机制,系统促进整改工作,以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设置,具体量化、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持续强化过程考核,严格开展年终考核,真正让环保目标责任成为促进生态环保的长效措施。
  
  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省环保厅按照“突出重点、优选量化”原则,结合中央和省上要求,以及重大任务部署,根据各市(区)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对环保相关年度考核指标进行了设置和分解量化,差异化设置提出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下降率,PM2.5浓度,单位GDP能耗、境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上限等考核指标意见。省考核办认真汇总修订,研究初审并多方征求意见,报请省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达了《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在考核评价标准设置上,省环保厅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充分考虑到近几年各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实际,各市(区)环境承载力、工作潜力,采取的措施和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等因素,依据陕西省考核委员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制定了《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环保指标评价标准》,统一衡量尺度,规范评价标准,并制定出台了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具体办法,明确标准细则,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工作的考核力度。
  
  在考核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设置上,通过对环保工作实施季度考核点评、平时预警等方式,积极构建考结果与考过程、考年度与考平时相结合的综合性绿色考核体系。在季度考核点评中,依据《全省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省环保厅研究制订了《陕西省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环保工作成效指标评价办法》,结合目标任务特点,在季度考核点评中,强化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平时预警中,省考核办每季度根据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季度监控预警信息台账,对各考核对象指标完成较差的进行红黄灯预警,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年度指标。今年前三个季度,陕西省共对8个市(区)6项环保指标进行了红灯预警,10项指标进行了黄灯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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