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强调开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随后,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划出了路线图、时间表。
2018年,河北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运用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等一套组合拳,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年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比下降14%,超额完成“同比下降5%”的年度目标,提前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2019年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平均优良天数208天,较2017年增加6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17天,较2017年同期减少12天。
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河北聚焦反馈意见,实行挂账督办、台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公开公示,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河北省的57个问题中,18个已完成整改,20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2018年,围绕白洋淀及上游流域环境治理,在上一年“洗脸工程”的基础上,河北省组织开展了整治工业企业、入河入淀排污口、“散乱污”企业、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河道和农村积存垃圾等八大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13360个,推动了白洋淀水环境质量改善,白洋淀及上游国省考断面Ⅳ类以上水体比例达到50%,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2018年9月,河北省钢铁工业、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两个地方标准出台,达到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在全国率先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全省228个钢铁行业、61个焦化行业超低排放项目完成改造,火电行业深度治理改造项目完成37个,年可削减二氧化硫7.55万吨、氮氧化物10.19万吨。同时,我省正式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新标准,均比国家标准大幅加严。
2018年9月,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民生领域环境管理、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限行、环境准入、“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筑施工工程停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察执法检查等十个方面严禁“一刀切”。
2018年7月,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成为全国首批划定生态红线的省份。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0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70%,包括陆域生态功能极重要区、极敏感脆弱区、各类保护地和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敏感脆弱区等区域,基本形成了护佑京津、雄安新区和华北平原,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2018年5月,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全省2293个乡(镇、街道)于7月底前全部设立环保所,配备人员11262名,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
2018年6月,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行业内遴选第一批环保“领跑者”企业,每个行业遴选3至5家。通过实行差别化环境政策,入选者可享有支持政策,加快河北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河北加快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步伐,将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并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20场环保公众开放活动。目前,全省已有9个设区市、32家单位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