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对新购机动车核发环保合格标志,针对在用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检测,预计从10月中旬开始。
标志分黄色、绿色
22日,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主任王涛介绍,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从7月1日起,本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简称国Ⅲ)的新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除外);对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新购机动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经前期宣传和准备,我们决定自下月起,对符合‘国’范围内的新购机动车,由市环保局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王涛说。
据了解,环保分类标志分黄色、绿色,有效期均为1年。新购机动车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取得牌证后,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分类标志。“黄、绿标均为环保合格标志,高排放达标车辆发放黄标,而绿标则针对轻型车。”王涛说。
市民支持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均对该措施表示支持。“这是件好事,我们肯定支持。”私家车车主陆明远说:“作为普通的市民,我每次看到那些冒着黑烟的车辆也非常反感。”
王涛建议,单位和个人购车前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sepa.org.cn)查询符合标准的车型。目前符合机动车“国”标准的轻型车车型4228种、重型车车型7747种。
据介绍,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1万辆,每天有约100辆新车上牌,空气中氮氧化物污染负荷系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并直接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国”车辆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量比“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标准的车辆减少50%以上;安装的OBD系统———车载诊断系统,对车辆故障可及时发出警报,提醒司机尽快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实时监控以保证机动车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在用车10月开检
王涛说,目前首府对在用机动车污染控制的三项地方标准已发布,已建成6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并将从10月中旬开始,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据悉,简易工况法机动车检测设备可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动态检测,一辆车在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中完成尾气检测通常仅需10分钟。到2010年将再增加14条检测线。
“对在用机动车初次检测和年度定期检测符合地方标准的,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对其中的高排放车辆采取限行措施;达不到地方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合格后发环保分类标志,对环保不达标的车辆我们建议实行强制报废制度。”王涛说,目前,正在申请两辆遥感检测车,提高在用车路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