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谁污染,谁付费,专业治理,权责明确”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正式引入环保行业。
其实,对于火电烟气治理行业而言,第三方治理早已推行多年。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7〕1570号),启动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并联合中电联评定出7家脱硫环保公司和11家电厂作为首批特许经营试点单位。这是我国电力领域推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开端。
八年过去,首批电力领域第三方治理项目运行是否顺利?污染治理成效又如何?日前,记者走访了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约70KM的托克托县境内的托克托电厂,实地参观考察了该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为何要实施第三方治理
2008年1月,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签署了该公司首个第三方治理项目——国内最大现役火电机组内蒙古托克托电厂1-8号8×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湿法脱硫),成为我国首批试点进行的第三方治理的实践案例雏形。
谈起电力行业推行环保第三方治理的缘由,中电联相关人士表示,要追溯到“十一五”时期,当时的背景是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全国各行业之首,2005年在规划纲要中增设了二氧化硫减排约束性指标,火电厂面临数亿千瓦装机脱硫技术改造的巨大考验,在技术、资金、设备、人才、运行、管理、产业支撑等方面都遇到了巨大挑战。从2005年起火电厂脱硫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仅2006、2007年中国火电脱硫工程量就超过美国过去30年累计脱硫建设总量。在脱硫设施新建及技改过程中,工程建设低价中标、质量不过关,脱硫设施投运率低,运行维护专业化水平低,运行效果差等问题层出不穷,部分电厂脱硫装置刚刚建设完毕就开始了改造。这不仅影响了二氧化硫治理的效果,还影响了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上述问题,2007年7月,国家启动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
清新环境营销总监王月淼在采访中也介绍到,近年来,国家对电力企业的环保要求不断提升,而电力企业以发电为主业,缺乏专业环保能力,迫切需要具备专业环保能力的第三方来协助治污;另一方面我国环保企业不断展露生机,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性强、具备专业环保净化能力的专业第三方,这些企业可将专业的技术团队、充足的资金优势和丰富的运营经验完全应用到治污项目中去,不仅能更经济高效地解决污染问题,更能促进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所以在行业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影响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下,电力环保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始启用。
[pagebreak]第三方治理实践成效如何
2008年4月,清新环境以资产收购的形式开始接管运营托克托电厂脱硫工程。当时电厂专业化环保运行专工和检修专工人员不足,同时专业化运营技术支撑能力也相对欠缺,所以整个脱硫系统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
清新环境实施特许经营以来,成立了专业化完备的托克托电厂运行分公司运营体系,分设运行管理部和设备技术部,运行管理部设立运行部长、运行专工、下设五个大班组来进行运营维检,设备技术部分为机务专业、电器专业、热控专业和综合专业,来负责设备技术的更新改造。同时,还设立了安全检察部、综合管理部和物资供应部。正是通过多年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和人员投入,目前托克托电厂脱硫系统的运转状况和设备状况都非常良好,改善了2008年前因系统状况造成主机限负荷等故障情况,同时也保障了脱硫百分之百达到环保要求。11月17日,记者在清新环境托克托运行分公司的监控室的实时运行画面中看到:各机组烟气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完全符合环保要求,远低于内蒙古地区二氧化硫浓度小于200mg/Nm3的排放要求。
托克托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不仅在减排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在节能方面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改进。据清新环境托克托运行分公司经理王志强介绍:“以取消增压风机及旁路改造为契机,我们通过优化烟道走向、更换第二代湍流器,有效降低了系统阻力,最低降幅约三百帕,在降低脱硫用电率成本的同时也给电厂上网电量提供了裕量;通过脱硫关键参数及喷淋层的运行优化调整,降低吸收塔的运行阻力,大幅减少脱硫吸收剂的消耗量同时也降低脱硫系统的阻力。根据2015年脱硫生产指标统计,脱硫综合费用比2014年降低约0.2元/MWH,按年发电量300亿KWH计算,仅设计优化及运行调整年节省费用600万元。”
内蒙古托克托电厂设备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也对清新环境多年来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告诉记者,从设备管理方面来看,清新环境管理做的很不错,多年来一直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部要求。双方合作使得托克托电厂成为电力系统的优质企业,同时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的环保标杆电厂。同时,他还表示,专业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脱硫等环保系统需要专业化团队来运行,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
中电联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三方治理模式在火电厂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是成功的。自2007年开展的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纳入试点规模的机组约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方式的第三方治理合同机组容量约1.15亿千瓦,其中,约0.97亿千瓦机组已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运营。脱硫第三方运营也带动了烟气脱硝第三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的机组容量约0.33亿千瓦,其中,约0.19亿千瓦机组已按特许经营模式运营。
第三方治理方式有利于提高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质量;有利于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本、缓解电力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压力;有利于发挥环境服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促进环保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第三方治理模式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经济效益方面,有第三方环保设施建设质量高而减少重复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有专业化运营、低成本高效运营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有吸引社会投资从而减轻电力企业投资带来的经济效益;此外,第三方专业化治理减少了电厂环保装置建设、运营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停机风险、经济处罚风险等。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了环保产业长期健康发展,避免产业的大起大落。在火电厂烟气环保设施新建及技改规模逐渐萎缩的背景下,第三方治理给环保专业公司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激发了环保专业公司技术创新的动力,一批环保公司得以转型,从而提高我国环保产业化水平,增强技术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环保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走出去奠定了基础。
[pagebreak]如何成为优质“第三方”
国家推行第三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让专业公司来治理污染,但在清新环境副总裁安德军看来,并不是所有的环保公司都可以成为合格乃至优质的“第三方”。他表示,真正的专业环保第三方,需要在技术、服务和管理上具备综合治理能力,有这样的企业在公平的机制下参与第三方治理,能积极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实现国家推行第三方治理的真正目的。
清新环境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季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总结了清新环境成功取得多个第三方治理项目的经验。清新环境(前身为“国电清新”)作为国内首批火电特许脱硫运营的践行者,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从旋汇耦合湿法脱硫技术到活性焦干法烟气集成净化技术,从褐煤制焦技术到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简称SPC-3D技术),技术研发是清新环境加速发展的核心驱动,也是清新环境能在市场竞争中突破重围的重中之本。
同时,清新环境具有一支高效且富有热情的运营团队。清新环境运营分公司的员工均是脱硫生产专业人才,在加入公司前都具备专业的现场实践经验,加入公司后,通过清新环境严格的员工考评制度和晋升制度,既给这些员工提供了公正的成长通道,也为公司储备优秀人才。在采访中,张季宏很有感触地提到了一件“小事”,在山西武乡项目改造时,武乡运营分公司员工为加快现场改造,凌晨三点,项目组成员还在微信群里讨论改造问题,争取以最短工期、最好的效果完成改造。他说,“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一支专业、热情、高效的团队,公司特许经营工作才得以稳步向前。”
完善灵活的管理制度是清新环境高效运行特许经营项目的保障,而极致化的专业能力更是环保企业参与特许经营等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清新环境在包括托克托项目在内的各特许经营分公司均设置了完备专业的脱硫化验室,每天都要对脱硫工艺过程做到实时监督,对石灰石进行批批化验,并且每日生成详细报告,数据多达几十组。在清新环境公司总部,亦设有能够实时监控清新环境所有特许经营项目的数据监控室,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督、数据比对,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正是基于每一处细节的极致化处置,专业化的考究,以清新环境为代表的环保企业才能在第三方治理工作中发挥作用,保障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进行。
[pagebreak]如何有效推进第三方治理
中电联相关负责人对清新环境等优质“第三方”企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正是因为清新环境和其他实施第三方治理环保公司的积极参与,有力的证实了电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正确性。同时,第三方治理也给这些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清新环境等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使得新技术能够快速的在自己承担治理的项目进行应用和改进,有力促进了电力环保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创新,促进了环保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做大做强。
中电联相关负责人认为,在第三方治理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框架下实施第三方治理,电厂仍需承担环保风险和安全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积极性;第三方治理环保公司税负比较高;环保电价的结算不顺畅;此外还有近年来环保政策频繁变化,环保要求不断趋严,造成环保设施需不断投入进行改造,给第三方治理企业,尤其是承担多个项目的环保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针对上述问题,中电联建议从价格、财税、融资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来继续推动第三方治理工作。如全面落实现有煤电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制定出台地方环保热价政策;给予第三方治理项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实施第三方的环境服务公司优惠等。
同时,针对上述第三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第三方”的清新环境也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在采访中,清新环境监事会主席兼营销总监王月淼建议:一、按照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负责”;二、优化市场环境,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使得独立的第三方治理企业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三、有效解决第三方资金收付风险。可参照类似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由公正中立的机构担任第三方支付管理人,监督合同完成及履行支付义务;四、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环保是微利行业,同时是利国利民的行业,所以应给予财税政策上一定的优惠和补贴;五、完善第三方准入制度,确立准入门槛,杜绝因准入问题带来的市场混乱、恶意竞标等行为;六、拓宽融资渠道,利用社会力量成立产业基金,或者在信贷方面予以大力度倾斜,保护优质环保企业的生存发展,促进行业繁荣。
E20研究院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分析,我国目前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虽然呈逐年递减趋势,但仍需加大治理力度,提高减排标准,以此来防治大气污染的进一步加重。
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推进,不仅有利于环保行业的发展,更是有利于我国环境治理的全面布局和开展,希望通过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努力,能够尽快完善第三方治理制度,共迎清新环境,共建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