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11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2015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西省阳泉市、忻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辽阳市、铁岭市、葫芦岛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湖北省仙桃市、孝感市,广东省东莞市,山东省济南市、德州市、聊城市、潍坊市,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四川省内江市、雅安市,贵州省黔东南州,陕西省西咸新区,甘肃省庆阳市,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等37个地市(州)进行了重点督查。
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工业504家。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未落实,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推进集中供热改造、煤炭总量控制、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多项工作进展滞后;一些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问题较多;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问题,土小企业聚集区、燃煤锅炉、VOCs治理不足等问题相对突出。现将河北省保定市曙光毛纺有限公司等28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见 附件一.doc)。
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