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医院了解到,自去年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以来,监测数据显示,医院用电量同比下降5%至10%。这标志着全疆首个公共机构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昌吉州落地实施。
2015年7月,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医院与宁夏赛文节能有限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能源管理合同,对医院的电梯、空调及办公设备零待机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据了解,该项目共计投资71万元,由宁夏赛文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全额投资完成节能改造,此后分5年从节约的电费中回收改造成本,主要包括电梯改造、中央空调改造和办公设备零待机改造三个部分。
据介绍,实施节能改造后,经测算,玛纳斯县人民医院预计可年节约电量达16万度,节约能源费用8 至10万元,医院行政成本大幅下降。节能服务公司也可在合同年限内实现投资回收。合同期满后,医院可免费获得节能设备及技术,实现由制度节能向技术节能的转变。今后,昌吉州计划将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功经验在全州进行推广,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有更多公共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昌吉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