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制《重庆市核与辐射安全“十三五”规划》,为“十三五”全市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谋篇布局。
二是起草《重庆市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力争两年内颁布实行。
三是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和电磁环境管理,严防辐射事故发生,严防因电磁辐射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完成2016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对30家重点辐射源单位首次开展执法监督监测。
五是启动重庆市饮用水源放射性调查第二阶段任务,力争四年内完成,并形成科研成果。
六是持续推进市、区(县)两级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推动万州、涪陵、黔江等12个区县完成辐射监测项目计量认证工作。
七是完成白市驿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退役并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协助做好辐射站实验大楼和新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的手续办理、设计及建设等相关工作。
八是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核与辐射知识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