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3月22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W020160225359109525093.pdf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W020160225359109594621.pdf2.《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W020160225359109673417.pdf3.《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