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广东中山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桂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下辖的五桂山办事处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试点,使中山市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地区。
2015年,广东省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将工作主题定为“环保法治年”,以此为主题,中山市环保系统在全年的环保工作中,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黄标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方面工作中,敢于探索、敢于攻坚、敢于创新,效果成绩突出、特色亮点频现,为中山市在广东省乃至全国赢得了较高声誉。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全国首做试点
2015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标志着这项试点正式拉开帷幕。2015年12月,中山市环保局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制定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桂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下辖的五桂山办事处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试点,使中山市成为广东省首个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离任审计的城市和全国首个试点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地区。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就是指在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后,对其任职期内辖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核算。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核算、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指标体系。
当被问及为何将五桂山作为中山市首个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区域时,主管该项工作的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杜敏回答说:“五桂山是中山的‘绿肺’,生态环境较好、自然资源丰富,也是中山市目前保存较为完整的、最大的自然生态系统,所以我们选择了将五桂山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的试点,五桂山试点的成功也有助于接下来将这项举措在全市推广。”
采访中,杜敏介绍说,中山市五桂山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工作还有这样几个特色和创新点:首先是自从国家提出《试点方案》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探索,但大多数是单独开展某一项工作,这次中山首次建立两项工作的逻辑关系,构建了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方案,是一个创新。
其次,中山市采取了“先实物,后价值”的原则,就是近期先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的核算,并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实物表,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价值表,这种做法比较严谨、科学,有利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果指标和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性指标共同构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标体系,不仅审计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自身的管理效果,还审计领导干部在促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三赢”良性发展上的努力程度,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管理决策时主动思考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是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同步进行,可以减少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
最后就是这一次在五桂山,选择森林资源进行重点核算,选择森林、水、耕地和古树名木四类自然资源资产进行重点审计,接下来,中山市还会根据各镇区自然资源禀赋,选择1—3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重点审计,将充分考虑区域自然资源差异性问题。
淘汰黄标车
超额完成任务
“因为黄标车淘汰工作涉及环保、公安、交通、商务、拆解企业等多个部门,往往工作有所交叉,就容易造成职责不清。我们之前就听说有些地市在进行黄标车淘汰时,因为出现了很多互相推诿、埋怨,甚至乱成一团的现象,导致工作无法顺利推进。所以我们就更新工作方法,由环保局牵头,进行协调、统筹,利用现代手段开展工作,建立了‘中山黄标车拆解工作’微信群,及时协调解决各镇区、各部门及拆解企业反映的问题,共享黄标车相关信息。”当被问起黄标车淘汰这个难点工作,中山市是如何取得突破时,杜敏一边打开手机上的“中山黄标车拆解工作”微信群,一边向我们展示。果然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几个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进入了微信群,上面各种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我们几个政府部门和拆解企业的负责人每天都在上面碰头,各自汇报工作,各种统计数据、工作进展情况都显示得非常清楚,充分做到了信息公开,谁态度积极,谁反应缓慢,大家心里都有数,再也不用互相指责了。”
的确,按照广东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中山市需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4241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由于2014年中山市已淘汰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4.16万辆,剩下的黄标车都属于淘汰难度更大的“硬骨头”,2015年淘汰工作困难重重。
为了更好地完成广东省下达的任务,中山市首先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合作,除了上述提到的利用“微信群”促进工作开展之外,还建立了淘汰黄标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中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对淘汰黄标车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方面,我们还以经济手段为助力,加速黄标车淘汰进度。”杜敏接着介绍说。为提高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继2014年底增设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标准后,中山市于2015年6月8日印发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奖励范围及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额度由3万元调高至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全市审核通过奖励黄标车11940辆,发放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金已达1.81亿元。小榄镇政府为加快淘汰进度,利用镇财政资金,对其辖区登记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还额外奖励5000元/辆。
补贴的发放既为部分车主解决了资金困难的现实问题,又从进度上增强了他们主动进行淘汰的紧迫性,有效促进了淘汰工作推进。
最后杜敏坦言,与公安交警部门相配合加强执法,倒逼换标车淘汰,让黄标车确实无路可走,是最主要、最有力度的措施。他说:“从2014年9月1日起,我们就在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除外)实施黄标车禁行,中山市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全天候全市限行黄标车的城市。到2015年底,全市黄标车非现场执法系统由56套增加到562套,月抓拍处罚准确率达到99%以上,成为全省除试点地区外,第一个加入黄标车限行异地抓拍处罚的城市。”
事实上,基本上每辆申请提前淘汰的黄标车都至少被抓拍过三次以上,车主均表示“没办法出门了,不得不淘汰。”截至2015年12月10日,中山市全年共查处黄标车冲禁违法行为8万余宗,其中,电子警察抓拍录入7.9万宗,现场执法查处0.6万宗。成为中山市黄标车淘汰的“致命武器”。
通过这三方面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5年12月15日,中山市已完成黄标车淘汰4.25万辆,其中2005年前营运类黄标车1.8万辆,两项指标均已达到广东省年度任务要求。
推广新能源汽车
建设标杆城市
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方面,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也是敢于承担,勇于创新,牵头各相关部门,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中山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2015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5—2017年)》,根据本方案中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全力支持,做好规划,积极推广,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完成2015年投放360辆新能源公交车、20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新能源推广任务基础上,拟用3年时间实施新能源汽车应用计划,分阶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应用500辆村镇微循环公共汽车、2200辆社会租赁汽车、2000辆新能源公务车、2000辆物流配送汽车等。并建设配套充换电设施,努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的环境条件,把中山市建设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
另外,中山市还出台了《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14—2015年)》,编制了《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和《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建标准》,拟将配建指标标准纳入到《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并作为强制性要求项目规划审批。运用多项政策,利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当被问及更换数量可观的各类新能源汽车费用如何解决时,杜敏回答道:“我市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支持本地一家具有较强实力和规模的企业拓展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然后形成由市场运作经营,政府配合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在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择试点,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试用,再逐步全面推广。”
据杜敏介绍,中山市的新能源汽车投放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推广村镇新能源微循环公交车。先期完成古镇镇试点的25辆6.7米新能源村镇小巴的交付使用,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充换电设施。根据古镇镇试点的经验,逐步向全市其他镇区推广,每个镇区计划投入约20—25辆新能源微循环公交车。
推广新能源汽车社会租赁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向全社会推出新能源小汽车的租赁服务,用于市民日常上下班及单位业务出行。
推进政府公务、市政新能源汽车订制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投入新能源汽车,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用于公务、市政车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效应。
推广新能源物流汽车。结合物流行业发展,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商场、企业提供纯电动物流车租赁服务,用于专业市场、城市内配送及企业短途货物周转。
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厂企、住宅小区、干线路边等建设配套充换电设施,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换电设施,满足市民日常出行要求。
截至到2015年年底,中山市已经建设完成城南加电站、城东加电站等4个公交加电站点并投入运营使用;在市、镇党政机关和公办学校、医院、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建成或在建1200多个充电桩;完成投入104辆新能源公交车辆运营到9条公交线路,大幅度降低了公共汽车的PM排放;新能源汽车完成注册登记突破2000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500辆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任务。截至2015年11月,已经发放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超过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