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意见要求,2016年底各设区市要全面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随年度项目同步实施;2017年底,各县要编制完成县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今年新建项目和小区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的要达到50%,2020年要达到90%;各设区城市新建道路和广场项目的综合透水铺装率要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