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监管水平。对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监控能力,提升对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实施《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三是强化协同监管。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实现部门联防联控,进一步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严控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
日期:2016-04-12 来源:尾气中心
一是提高监管水平。对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监控能力,提升对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实施《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三是强化协同监管。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实现部门联防联控,进一步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严控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节能环保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节能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