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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敦促“红顶中介”脱钩 终结灰色利益链

日期:2016-04-13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4/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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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评机构 环境监察 红顶中介

环保部长陈吉宁近日公开表示,2016年将再有200家环评机构脱钩,“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调度和督促,对‘红顶中介’,我们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完成,没有任何条件。”事实上,早在2015年底前,环保部直属的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脱钩,全国各地完成了140家环评机构脱钩工作。

到目前为止,尚有150余家环评机构未完成脱钩,环保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须按时完成脱钩任务。

环保部日前明确指出,要求省级环保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度和督办工作。为确保脱钩任务按期顺利完成,拟采取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或国有股份转让等方式脱钩的机构,列入第二批的,原则上应于2016年5月10日前向环保部上报脱钩申请材料;列入第三批的,原则上应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环保部上报脱钩申请材料。

同时,列入第二批且资质有效期在201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内届满的脱钩机构,列入第三批且资质有效期在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届满的脱钩机构,无需再向环保部上报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可直接上报脱钩申请材料或注销申请材料。

环保部催你了

2015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兑现了向媒体作出的8家部属“红顶中介”当年完成脱钩的承诺。2016年年初,陈吉宁向媒体承诺年内脱钩200家隶属于地方的“红顶中介”,时间过去三个月,还有150余家“红顶中介”未脱钩,环保部发文“催促”。

“红顶中介”脚踏“政府”和“市场”两只船,与政府部门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在环评领域,其“利益捆绑”尤为明显,“红顶中介”们靠垄断获得巨大利益。

4月11日,环保部正式印发的通知指出,目前尚有150余家环评机构未完成脱钩,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对尚未完成脱钩的环评机构做好调度和督办工作。

通知对以不同形式脱钩的环评机构限定了最终的时间表,并要求,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自脱钩时限到期前3个月起,不得再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委托。之前已经承接的项目,报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原环评机构继续完成,原环评机构如注销,由其归属的直属单位继续完成。项目清单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有关环评机构要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机构与人事等相关政策,严防脱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人员妥善安置。要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逾期未脱钩注销资质

此外,根据脱钩总体方案,省级和非西部地区的省级以下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脱钩,西部省级以下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的脱钩的最后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前。其中,西部省份主要指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份。

环保部此前的通报显示,2015年年底前脱钩的140家环评机构中,省级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完成脱钩11家,市县级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完成脱钩129家。《通知》表示,2016年,环保部将对重点地区和进展较慢的地区开展现场调研和督办,定期公布脱钩工作进展情况,对逾期未完成脱钩的环评机构,予以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开。

对部分尚未脱钩的省级及非西部地区的省级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而言,距离最后期限仅有两个月的时间。根据《通知》要求,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自脱钩时限到期前3个月起,不得再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委托。这些机构目前已不能承接项目。

众所周知,环评是阻挡污染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无论大小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2015年2月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保部反馈“红顶中介”等环评领域问题以来,环保部在环评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业界呼吁公平透明机制

显然,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仍在继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红顶中介”的出现,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环境,整治“红顶中介”的要害点不在于中介,而在于中介和审批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根源正是在于部门将部分行政权力租借给中介组织,借中介做掩护,实现自身灰色利益。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要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国务院也专门发文,明确提出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最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而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是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说。他表示,除了具有环保部门背景的环评单位将全面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外,下一步随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授予地方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更大的监督管理权限,并全面公开环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信息,以及环评机构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除了全面整治和铲除“红顶中介”外,环评审批应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机制。一方面要严格监管,隔绝环保公权力与各色环保中介合作寻租的空间。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简政放权,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简化环评过程中诸多复杂审批手续和程序环节,以透明压缩环评权力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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