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向全面小康的进程中,这两个字已经成为一个古老民族和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关键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破了环境与经济二选一的思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矫正着传统的发展理念。生态兴则文明兴,曾是潜藏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古老规律,现在再次被一个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美元、却面临着严峻生态困境的大国反复掂量着。
长江经济带,就是在这个视野下被从中国版图上圈出——
作为覆盖11个省市、流域面积超过180余万平方公里的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生态直接关系到中国近五分之一国土面积,全国40%的人口。
作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支撑带之一,长江经济带对于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具有关键性作用。
如今,长江经济带正等待着我们这一代人,把自己写入历史,把长江送入未来。
迎历史性转变
当全国政协委员陈平平于2015年初完成这份“建设长江经济带勿忘水资源保护”的提案时,并没有想到国家对长江的顶层设计会在一年之后反转。而彼时,她感到多少有些不太合时宜。
是时,《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2014年9月25日发布,提法多是“依托黄金水道”“立体交通走廊”等。
转折发生在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发展定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从李冰治水时期,到当前修建大大小小的水利设施,变化的是对长江流域的利用方式——从灌溉为主,服务农业;到发电为主,服务工业。时至今日,这条6300公里的黄金水道依然是国家经济的“重心所在”,长江流域生产总值超过全国的40%。而由于承载了过大的经济体量,人们对长江的掠夺数倍于以往,母亲河已难再支撑。
“大保护”基调的确定使得长江站在历史变革点上,相关动作接踵而至。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而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长江保护更是成为高频词,并将编制实施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列入2016年环保部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
“这样的变革来临后,我们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法律实践有了希望,感觉底气更足了。让我们觉得自己对长江的忧虑和国家层面是一样的。”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忠梅说。而从理念到具体政策、规划,2016年以来对长江的一系列重新定义,也被不少业内人士看作是母亲河“最后的救赎”。
打造“大保护”时代
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的势头。有调查表明,长江已形成近60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早在2012年,水利部水资源公告数据显示,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85亿吨中,有近400亿吨排入长江,这几乎相当于一条黄河的水量。
长江流域的众多湖泊也成为生态环境恶化的缩印,太湖、巢湖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洞庭湖部分水质为五类,鄱阳湖部分水质为四类。
长江经济带能否成为绿色生态走廊,关键在于沿江各省市的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要求,推进要有力,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长江上游省份四川省2016年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与沿江省市联动,共同加强长江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严厉的措施治理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根本在于以绿色可持续的方式发展经济。长江经济带中部省份湖北提出,将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岸地区交流合作,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生态环境共保、产业发展共融、公共服务共享取得新突破。
“必须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坚决杜绝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落户。要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江排污量,加快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维护长江物种多样性。”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超说。
与此同时,近日,长沙、武汉、南昌、合肥、九江、岳阳、宜昌、安庆8个城市园林和林业部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围绕湿地生态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并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生态保护顶层设计构架。
全力构建生态长江
不过,要真正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却仍有诸多待解难题。
首先,政府各部门和沿江各省市如何形成合力。
长江经济带是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方方面面。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看来,此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效果不彰,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九龙治水”,权力过于分散。“政府各部门各管一摊,没有形成合力,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李长安指出,流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应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的理念下,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从过去的局部问题提升至流域共同体全局问题的高度。
其次,约束机制怎样真正“硬”起来。如吕克勤所言,现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机制“明显不够硬”,沿江企业随意排污没有根本杜绝,急需通过立法和科学规划加以解决。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也表示,应将长江流域的治理、开发、保护各项事业推上法治化轨道,通过制定“长江法”,全面规范和调整长江流域管理中的各种水事行为和关系,系统解决流域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不减的背景下,如何激发沿线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动力,使稳定经济增长和生态长江建设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也考验决策层的智慧。
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抓紧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覆盖到长江流域;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有理由期待,“动真格、下重手”之后,黄金水道长江的“含金量”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