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办法》,武汉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均要配套海绵城市建设设施。
《办法》规定,未来,武汉市新改建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的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日期:2016-04-18 来源:点绿网 作者:默歌
日前,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办法》,武汉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均要配套海绵城市建设设施。
《办法》规定,未来,武汉市新改建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的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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