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安迅思中国碳市场分享日中,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处副处长王庶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1、全国碳市场立法体系
全国碳市场立法体系将呈现多层次性,以碳排放权管理条例为核心,以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第三方和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为支撑。详见下图:
2、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
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主要依据两种方法,即基准法和历史强度法。基准法,根据重点排放单位的实物产出量(活动水平)、所属同行业排放基准和调整系数三个要素计算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历史强度法,根据排放单位的实物产出量(活动水平)、历史强度值、历史强度下降率和调整系数四个要素计算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王庶副处长表示,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将优先采用基准法,对于无法确定基准的则采用历史强度法。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明确了全国碳市场需要进行数据报送核查的八大行业以及18个子行业,并将能耗1万吨标准煤或年温室气体排放量2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法人单位纳入全国市场,这些行业的具体配额分配方法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