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到宁东公司组织召开“超低排放”环保核查现场验收会。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专家组从环保设备技术工艺、现场采样监测、在线监控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超低排放”现场核查工作,并认定宁东公司循环流化床机组尘、硫、氮排放指标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国华宁东电厂经过8个月的连续奋战,克服了施工区域小、工期紧、任务重、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等诸多困难,在2015年11月11日、12月3日相继圆满完成了#1、#2燃煤机组脱硫改造项目并随机启动投运。在“超低排放”核查监测中,双机组运行时段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2机组尘、硫、氮排放指标分别为3.64mg/Nm3、16.5mg/Nm3、28.7mg/Nm3和3.8mg/Nm3、29.2mg/Nm3、30.2mg/Nm3。
国华宁东电厂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实现全厂超低排放发电运营单位,是对神华集团“1245”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和国华电力公司“高品质绿色发电计划”深入践行,出色的履行了央企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宁夏地区经济、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