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98-65203147(行政审批中心)
传 真:0898-65203147
通讯地址:海南省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邮 编:570203
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核与辐射安全处
联系电话:0898-65236156
传 真:0898-65236156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