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梦山至安源500千伏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梦山至安源500千伏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有关资料收悉。前期我厅组织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按要求将项目有关内容在江西环境保护厅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500kV梦山至安源输电线路工程起自梦山变电站,终于安源变电站,全线按500kV单回路架设,全长218.3 km,共540基杆塔;安源变电站站址内扩建间隔1个,不新征土地,扩建1台15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梦山500kV变电站扩建间隔1个,站址西侧新征用地0.57hm2用于本次扩建。
工程总投资46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0万元。
二、验收调查情况
你公司委托有关咨询机构提供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在0.31~2115V/m之间,低于标准限值4000V/m,工频磁场强度在0.036~1.995μT之间,均低于标准限值100μT;噪声昼间监测值在35.0~66.5dB(A),夜间监测值为32.7~49.3dB(A),低于相应的噪声标准限值。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三、验收批复意见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今后运行管理要求
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做好电磁环境相关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我厅委托九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工程运行期的环境监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送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宜春市环境保护局、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宜春市环境保护局、萍乡市环境保护局,新建区环境保护局、高安市环境保护局、上高县环境保护局、
宜丰县环境保护局、万载县环境保护局、袁州区环境保护局、上栗县环境保护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