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至少要在292天以上
“长沙蓝”去年来频频刷爆微信朋友圈。数据显示,2015年,长沙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优良率为70.7%,优良天数比2014年增加了31天。
然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长沙与周边大多数省会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以PM2.5浓度为例,去年长沙比南昌、贵阳、广州、南宁等地分别高出41.86%、56.4%、56.4%、48.8%。
放眼全省,长株潭和一些重点工矿城市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4月28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政府决定从当天起在全省连续开展为期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实施,要达到全省各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80%以上的目标。其中,省政府对14个市州城市考核目标分三档:到2017年,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娄底和邵阳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优良率80%以上),衡阳、常德、益阳和怀化4个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优良率82%以上),永州、张家界、郴州和吉首4个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优良率85%以上)。
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
在城市空气污染的本地来源中,机动车尾气的“贡献率”很高。
此次专项行动,一方面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另一方面,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转入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今年底前,全省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3万辆;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剩余的黄标车。同时,今年底前要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徐发科介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报请地方政府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措施规定;加强黄标车限行区域检查执法。
开展在用车辆全面清理,落实车辆强制报废制度。严把机动车准入关,在省内新注册或转入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将试点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建筑扬尘,也是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20日,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在建项目8086个。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2017年底前,试点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道路二次扬尘,视情况增加重污染天气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姚英杰介绍,扬尘控制将作为房屋市政工程新开工项目安全开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项目封闭管理、场地硬化、渣土管理、扬尘控制等方案和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建筑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土方运输车辆先清洗后出场、现场施工定期洒水降尘、裸露土方覆盖处理等措施,加强扬尘控制;对扬尘控制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住建部门还将开展常态化、季度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排查治理,实行一、三季度重点督查,二、四季度全面集中督查。对违法违规违章、野蛮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17年底前,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企业物料堆场将完成规范化整治。
工业污染、燃煤污染、城乡面源污染都是治理重点
燃煤造成的空气污染已成城市“顽疾”。
在工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前,长沙、株洲、湘潭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和其他市州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均要实现超低排放。
城市生产生活中,要在今年底前完成65蒸吨以下、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整治。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各市州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长株潭城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
针对城乡面源污染,按期划定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止违反规定的营业性露天烧烤行为,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秸秆;加快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