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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遭污染黑手 校园如何“解毒”

日期:2016-05-0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5/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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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壤修复 环境监察 毒地事件

常州,位于江苏最发达的“苏锡常”地区;常州市外国语中学,这座城市最著名的初中,汇集了全市最优秀的学生,多来自中产家庭。2015年12月,常外的部分孩子身体出现红疹、甲状腺肿大等异常,家长怀疑与学校北面有一块正在开挖的“毒地”有关,要求学校过渡、搬迁,最终经央视曝光,成为全国事件。

备受关注的常州外国语学校(下称“常外”)污染事件仍在发酵。目前环保部已启动调查组赴现场调查,结论尚不得而知。

面对舆论质疑,常外坚称各项指标达标;对受污染地块进行修复的常州黑牡丹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也于日前作出回复,将问题指向土壤修复开挖。而常州市政府则表示已对污染地块的用途作出更改,在未来作为公园环境生态的民生工程,政府将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

面对这场“拉锯战”,来自多家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土壤污染层面环境评估的失守是目前各种“毒地”在全国各地出现的重要原因,而面对“毒地”,到底该找谁来“解毒”目前仍然无解。

有评论指出,在污染治理责任认定上,国务院曾经做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但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毒地”修复困境的责任难以界定,尤其难以追索历史污染者的责任,随着企业的搬迁、破产,更难以追踪到具体的责任人。

“毒地”修复工期、方案被质疑

据公开资料,常外修复方案曾调整为在污染土壤的上层覆盖黏土,但没有继续清除该地块的地下污染物。1月20日,调整后的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修复工程随即再次启动。2月2日,现场施工完成,2月15日,工程通过验收。

修复方案的改变让家长们质疑,新的修复方案里,黏土层的堆高需要充分计算和论证,还要考虑增加地块外的防护措施,从1月15日土地规划更改到1月20日专家评审通过新方案,仅仅用时5天太过仓促。

有环保专家提出质疑,覆土封盖只能作为一种临时性处理方式,化工厂产生的污染土壤,其自然降解能力很弱,如果不进行隔断处理,将来造成新污染转移,会给附近居民和学校带来长期威胁。

针对常隆地块的土壤修复工程验收技术方案,专家组曾给出意见,建议“强化场地土壤修复工程完工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验收,规范环境空气质量验收监测方案”。

更严重的是,在实际的修复工程操作中,监管缺失、施工不规范等问题滋生出了次生污染。

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工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架设钢结构,结果却只在地块上简单地盖了塑料薄膜,进行露天作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称,对“毒地”进行修复,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此次事件更多是操作层面不规范造成的,诚如土地污染修复还没完成,常外就已搬过来了,显然不合程序,因为未加封闭的土壤修复现场,会对学校人员构成严重的污染威胁。

加强对污染场地业主的问责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09年,常隆地块3家化工企业完成搬迁,2011年完成拆迁平地。同年,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后认定:“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该地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用于商业开发的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必须对土壤和地下水实施修复。”

2013年,黑牡丹公司开始对污染场地开展土壤和修复工程。但该项目最终未达到预期目标。

“当前国内土壤修复项目,大部分是伴随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进展孕育而生。有了地块开发的动力,才有了治理土壤的需求,在很多地方都有相似的境遇。在常州也不例外。”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透露。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锦楼也指出,在土壤修复问题上,国内外最大的差距在于理念。国外重视调查、防控,不得已才去治理修复,国内仍停留在开挖、异位等快速修复上。而这些工作更多是出于房地产开发的需求。

“在这种背景下,土壤修复某种程度上属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范畴。即污染场地业主需要开发,然后向修复公司购买相关的环境服务。”高胜达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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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胜达看来,一旦环境治理未达标,甚至出现了环境污染事故,地方政府环保部门首先应问责污染场地业主,业主应该是主要的被问责方。在追究业主的责任后,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形式再对提供治理服务的施工方问责。而这种问责,是基于双方当初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但高胜达同时也指出,这种责任机制的确立,当前来看,仍缺乏上位法支撑,再加上社会对“第三方治理”的歪曲理解,因此当前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来说,仍存诸多不确定性。

污染源为何与校园比邻?

不止常外的“毒地”风波。如今屡屡发生的学校环境污染事件,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揪心,消除校园污染刻不容缓。早在199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为何污染围校仍然步步紧逼,一些污染企业与学校比邻?

城市规划不合理。从实际情况看,发展规划不合理、不科学是造成“工厂围校”的历史原因和主要原因。部分地区在发展中未充分考虑工业布局和学校用地的科教文卫功能,致使部分学校与工厂紧邻。有的地方是因为城市不断扩张,或者学校和企业本身扩建,逐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环境健康意识不强。部分学校环境健康意识差,由于建设期间未充分考虑周边的环境问题,虽然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但是没有充分考虑防护距离的因素,选址于工业集中区,造成目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局面。

环境违法现象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管理不完善,甚至存在偷排、闲置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另外,部分地区无牌无证的小企业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缺乏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并长期游离在环境监管体系之外。

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完善。存在污染风险的企业,在规划建设时就应与居民区、公共建筑之间遵守距离保护机制。然而,如何设置文教区与工业区之间的防护距离,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只是在部分法律法规中,零星地规定了某类工业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即便有规定,执行也往往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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