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内的众多领域中,人们经常谈到底线思维。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澄清:一是底线,二是底线思维。何为底线?在经济学上,底线的含义是指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也就是社会经济发展所能接受的最低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之所以要设定这个最低水平,主要原因在于,社会所需公共品供给水平一旦低于某一底线的话,小则部门工作出错、社会局部利益和福利受损,大则可能贻误时机,破坏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大局。此外,由于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责任在政府,因此,自上而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就有必要以高度的谨慎原则来守住这一底线。这就是底线思维的基本内涵。
具体到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同领域,底线也有不同的类型,可以细分为各种关涉民生的底线问题,如环境的底线、健康卫生的底线、安全的底线、收入的底线以及道德的底线等。同时,在不同领域,底线的体现形式有所不同。
譬如,在环保领域,底线就表现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以及生态环境的质量,以及据此要求制定的各种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逾越了这个底线,生态环境自然要出大问题,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也会连带出现风险。因此,大底线的基础对各种主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政府的环境监管要有底线,企业的污染排放要有底线,公众的环境行为也要有底线等。环境质量的标准好似环境保护的现成底线,只要是达标了,那自然没有逾越底线,底线就是守住了。
那么,从经济理论的视角来理解,什么是底线?什么又是底线思维?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仍以环境标准为例,理论上最优的标准既不是实现零排放,也不是任意排放,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某个水平。这是因为,任何标准的背后都意味着社会成本与收益的对等性。高标准固然有利于保护环境,从而得益,但社会也会因为这一标准而付出达标的成本负担,主要体现为减排的成本。相反,如果标准过低,企业环保的成本是降低了,但环境质量却被牺牲了。
这就意味着,只有当成本与收益实现对等时,这样的标准才是社会最优的。而如果我们按照这样的原则来制定标准,那么由此形成的底线自然就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言之,底线思维指的其实正是将标准确定在最优水平,避免社会付出额外成本的理念。当然,额外成本主要是指因为环境标准过低所引发的健康损害等外溢成本。
因此,就经济学而言,底线和底线思维的确不无道理。从政府的角度看,不应使环境等问题的演进逾越这一底线,从而令社会受损失。同时,也未必需要用高于底线的标准来确定发展目标。因为这对社会福利的增进也是不利的。
这样看来,底线思维自然无可厚非。只要一切按标准和规范的流程来办事就能确保守住底线。不过,有一个例外,就是我们能否真正知晓何处才是底线,以及准确无误地根据现有条件来设置这个理论上存在的底线。
要准确地找到这一底线,然后在此基础上设定标准,并不容易。这是因为,根据上述有关底线的经济学分析可知,要知道底线的位置,就必须知道底线所代表的社会成本和收益曲线及水平。这一点比较复杂。
譬如,在环境标准的影响上,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到环境质量的变化,到人体健康等方面的损害,再到损害的价值评估,我们需要厘清每一环节上的因果和相关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进行量化计算。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的错估都会影响到最后的经济评估结果,就会影响到对底线的设定。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即便是某个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当前的技术水平也不见得能完全穷尽,这也正是为何出现很多满足标准却仍逾越底线现象的原因所在。因为,一旦错估或低估了污染排放的后果,这样的标准就不再是现实生活中的底线,而仅仅成为实验室或者办公室的底线而已。其实质是,如此标准背后的经济成本已经远远超过经济收益。针对这样一些标准坚持底线思维,无异于引鸩止渴。
正因为如此,事实上社会的进步并不会仅仅按照底线要求来发展,尤其是在以脚投票的市场经济中,如果说也存在这么一条底线的话,其实市场主体是在远远高于这条底线标准上做出各种经济决策的。
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可以有底线和底线思维,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开展公共决策的唯一依据。相反,在科技进步并未完全明了自然和环境属性的情况下,严于底线或许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