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能力,有效控制夏、秋两季臭氧污染,贯彻落实我市2016年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市环保部门将于即日起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秋两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特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严肃处理违法企业,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形成臭氧污染监管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象为全市工业企业和汽修、喷涂企业。环保部门将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的工业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期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是否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还将重点对我市汽修、喷涂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期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装置未正常运行,存在露天喷漆的汽修、喷涂企业,全面禁止作业。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对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及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