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出台城区燃煤锅炉整治拆并优惠政策,对初装费和二级管网改造费用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质量,张掖市按照“集中供热拆并一批、提标改造治理一批、清洁能源改造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甘州区城区燃煤小锅炉拆并和治理。初装费补助原则为:在7月1号前完成入网协议签订,拆并工程全面开工、相关手续已经办结的现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补助初装费的60%, 8月1号前完成的补助初装费的40%,9月1日前完成的补助初装费的20%,9月1日以后的不再补助。二级管网改造费用补助原则为:在7月1号之前进行二级管网改造的,补助改造费用的50%,8月1号之前进行的补助改造费用的30%,8月1号以后的不再补助。同时,对社会特殊群体,进行费用减免,免收一类低保户和残疾人应承担的初装费和分摊的二级管网改造费用,其费用由财政承担50%,城投公司减免50%。其他的低保户,减免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