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防伪
面向环评单位:环评机构登记承接的环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及评价机构、主持和编写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信息等,并生成二维码,二维码作为信息载体,内容唯一且与项目名称进行关联;环评单位可查询统计已提交信息。
面向环评工程师:环评工程师按条件查询个人业绩,并确认该项目是否属于本人编制、是否存在盗用资质等情况。
面向环评审批机关:环评审批机关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项目信息,并确认该项目信息是否与实际申报项目信息相符等;按条件查询机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等基本情况,环评业绩、进度等信息查询。
全文如下:
环评工程师管理和环评机构诚信系统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中心拟就“环评工程师管理和环评机构诚信系统”任务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申请指南规定条件的组织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17:00(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事项参见申请指南。
联系人:邱秀珍
联系电话:010-84923848
传真:010-84923848
电子邮箱:zzgl@acee.org.cn
环评工程师管理及环评机构诚信系统
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推进环评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开展环评工程师管理及环评机构诚信系统开发工作,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拟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开发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果,本次将在明确经费额度基础上,以技术能力择优为主,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项目协作单位。项目建设需求如下:
(一)环评工程师管理系统
申报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面向环评工程师和公众:环评工程师个人信息申报、管理与查询;按姓名、从业机构、专业类别等对全国环评工程师信息情况进行有条件查询。
面向管理人员:环评工程师首次申报、变更申报、再次申报、注销等各类从业申报审核全过程的电子流程管理及审核结果汇总;环评工程师变更情况历史记录;按姓名、身份证号、从业机构、专业类别、区域、时间等条件查询、统计全国环评工程师信息情况并生成各类查询统计报表。
(二)环评机构诚信系统
诚信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诚信信息采集记录和环评资质证书防伪两项:
1.诚信信息采集记录及公开
面向管理人员:全国环评机构及资质申请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不良和良好信用记录采集;按机构名称、奖惩类型、日期、区域等条件查询全国环评机构、资质申请机构诚信信息并生成相应统计报表;按姓名、奖惩类型、区域、日期等条件查询全国环评工程师诚信信息并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面向公众:查询全部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不良和良好记录库;按机构名称、工程师姓名、奖惩类型、时间等进行有条件查询。
2.资质证书防伪
面向环评单位:环评机构登记承接的环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及评价机构、主持和编写环评文件的环评工程师信息等,并生成二维码,二维码作为信息载体,内容唯一且与项目名称进行关联;环评单位可查询统计已提交信息。
面向环评工程师:环评工程师按条件查询个人业绩,并确认该项目是否属于本人编制、是否存在盗用资质等情况。
面向环评审批机关:环评审批机关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项目信息,并确认该项目信息是否与实际申报项目信息相符等;按条件查询机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等基本情况,环评业绩、进度等信息查询。
(三)相关要求
此次开发的环评工程师管理及环评机构诚信系统均需与我中心现有的环评机构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二、提交成果
(一)环评工程师管理及环评机构诚信系统软件1套,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拥有项目全部知识产权。
(二)系统开发相关文档。
(三)提供系统培训及后期维护工作。
[pagebreak](四)开发工作需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三、拟支持经费: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申请受理
(一)申请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类似项目经验及其他证明综合能力的材料)等构成。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需求及关键问题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及优势、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产出及考核指标、经费预算、项目参加人员等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
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 A4 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word 格式,电子版和纸板均提交视为有效)。
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二)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限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鸿炜亿家酒店,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邮编:100012
联系人:邱秀珍
联系电话(传真):010-84923848
邮箱:zzgl@acee.org.cn
六、课题管理和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6年5月16日前下达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并将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进行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