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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预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12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5/1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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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处理 餐厨垃圾 环保设备

招标公告编号:064115

发布时间: 2016-05-11

1、招标条件

1.1.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2. 本招标项目已由渝发改环[2013]1621号文批准建设。

1.3.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与国家补助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一:垃圾接收及输送系统

(1)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垃圾接收及输送系统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投标人提供设备动力电缆及控制线路的供货、敷设、安装。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垃圾1
垃圾2

(2)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到货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在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调试工作。

(3)交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城南办事处南家居委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2.2分包二:除杂制浆设备

(1)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除杂制浆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调试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垃圾3

(2)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调试工作。

(3)交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城南办事处南家居委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2.2分包三:分拣设备

(1)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成套分拣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本次主要采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垃圾4

(3)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在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调试工作。

(4)交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城南办事处南家居委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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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分包一: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

(1) 投标人为具备相应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3、2014年均无亏损。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投标人为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委托代理商不得超过一个;

(3)注册资金:代理商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3、2014年均无亏损。

(5)代理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所有资质要求。

分包二: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

(1)投标人为具备相应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设备制造商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果投标人是近二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2013、2014年均无亏损。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投标人为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委托代理商不得超过一个;

(3)注册资金:代理商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果投标人是近二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2013、2014年均无亏损;

(5)代理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所有资质要求。

分包三: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

(1)投标人为具备相应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设备制造商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3、2014年均无亏损。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投标人为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委托代理商不得超过一个;

(3)注册资金:代理商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3、2014年均无亏损。

(5)代理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所有资质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三个分包中的一个分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2016年5 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http://www.cqzb.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分包,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5 月 13日11:00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2016年5 月 16日17:30前(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下载。

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进行.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31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咨询大厦1-9楼(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龚颖 任霞

电话:023. 6788 6869

传真: 023. 6788 684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 杨崟 杨雪

电 话:(023)67960370 67702309

传 真:(023)677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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