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要求,自去年8月份以来,全省有序开展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全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计7019个,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3504个项目完成整改,完成率为50%。其中:(1)淘汰类项目共1312个,已有1255个完成淘汰,完成率为96%;(2)规范类项目共3665个,已有1285个完善了环保手续,完成了整改,完成率为35%; (3)完善类项目2042个,已有964个项目完善了环保手续,完成率为47%。
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是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落实违规项目单位环境责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赢。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调度督促。
坚持地方政府对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负总责,按月调度通报各市进展情况;对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的市县,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力推进整改。
对清理整顿任务重且进展列后五位的设区市环保局及其重点县(市、区)政府实行重点调度,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清理整顿工作。对整改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适时进行现场督导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快整改步伐。对涉及敏感点搬迁、退城进园等重点问题,必要那边发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发函,加快推进难点问题解决。
三、实行“两个一律”,倒逼环保问题整改。
对目前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和未联网的,一律停产整治;年底前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
四、严格环境执法,有效遏制新出现违建项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打击新出现的未批先建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出现环保违建项目。
近期,山东省环保厅安排了三项重点工作,一是7月份对后进的设区市环保局、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实行行政约谈;二是对落后地区适时召开督导会,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项目进行剖析,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三是针对“两个一律”和新产生的环保违规项目,开展独立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