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住建领域(第27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任务
市住建局按照工作职责承担“空气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烟台市PM2.5、PM10浓度分别反弹8.3%、8.7%;2024年一季度全市道路平均积尘负荷0.92克/平方米,同比反弹10.36%。”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
根据《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整改目标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扭转空气质量反弹不利态势,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三、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推进治理水平提升。自环保督察以来,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印发《烟台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打好新一轮扬尘污染攻坚战,推动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工地294个(次),下达隐患通知书48份,发现并整改问题95条,对13个工程项目进行全市通报批评。5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烟台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度下半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等行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督导整改并通报批评。成立七个督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各区市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年累计督导检查工程项目523个(次),印发《建设工程督查通报》20期,发现并整改问题388个。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的配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督导检查。抽调骨干人员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2024年春季扬尘污染专项检查、秋季扬尘污染专项帮扶工作,严肃查处全市扬尘污染点位283处,有效遏制扬尘污染,为做好烟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贡献住建力量。
四、整改效果
各区市主管部门和各方责任主体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重视程度显著提高,积极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强力推动扬尘防治措施见实见效,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防治水平持续提升,为烟台市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27项)问题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月25日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联系电话:0535-2119212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