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上海市2016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总结本市“十二五”、部署2016年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同志,副市长周波同志、蒋卓庆同志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通过各方面努力,“十二五”本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目标完成方面,“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5.45%,超过国家下达目标7.45个百分点;全市COD、NH3-N、SO2、NOx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25.15%、18.40%、33.03%和32.1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给上海的10.0%、12.9%、13.7%和17.5%减排目标;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208项、累计减少能耗435万吨标煤,腾地近8.8万亩。工作推进方面,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化,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8%;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完成燃煤(重油)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关停)6000余台,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连年负增长;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技改工程(重大项目500多项)、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推广工程(绿色建筑面积4300多万㎡,装配式建筑1000多万㎡)、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新能源汽车5.5万辆)等重点工程;污染减排纵向深化,燃煤电厂综合脱硫和脱硝效率稳定由2010年的80%和30%提高到2015年的93%和70%以上,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约40万辆;清洁空气、清洁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碳排放交易平稳运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深入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低碳发展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会议强调,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把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的要求,更加主动、更加自觉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毫不放松抓好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坚决守住资源环境底线,发展绿色经济,找准切入点、精准发力、主动作为。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问题。
会议明确,2016年全市节能减排降碳的主要目标是: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00万吨标准煤以内,力争控制在280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645万吨以内,力争控制在600万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800万吨左右,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5%、3.6%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5% 、5% 、2% 、2%,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上年有所下降。2016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推进桃浦三期等重点区域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项目1000项。完成2015年启动的浦东合庆、青浦青东等11个市级重点区域治理,同时启动浦东老港、宝山大场等17个市级重点区域治理。
会议强调,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锐意改革创新,切实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努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的总体部署,精心谋划和细化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举措、重大政策,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好落实上。二是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深化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能评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把节能减排降碳的各项指标压力传导落实到用能和排放主体,实现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效率持续提升、污染总量持续下降。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既要持之以恒调整“三高一低”企业,也要聚焦先进制造业以及高附加值、高技术水平、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产业,努力培育“十三五”经济增长新亮点。四是齐心协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下大力气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五是不断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建立法律和标准的倒逼机制,严格执法;推进市场化机制,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第三方服务的良好市场环境。
会议要求,市区两级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要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严格处罚和惩戒,将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要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宝山区、嘉定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重点用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节能环保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