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大阻力。系统性的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缺乏,农民及企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使得秸秆处理处处碰壁。近日有消息称,财政部通过整合和调整增加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在全国10个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前些年曾做过这样一个统计:每年,全国18亿亩农田除生产了约5亿吨粮外,还生产了7亿多吨秸秆。这些秸秆中,用作饲料的只占23%,37%被直接焚烧,0.5%用来生产沼气,4%被工业利用,其余的被扔掉。
焚烧秸秆,既污染环境,又导致土地板结,而且还存在影响空中和陆地交通的隐患。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是治霾的必要举措,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
秸秆处理的国家努力
3月1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将“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直接焚烧”改为“鼓励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限制直接焚烧”。
早在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就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说明介绍,按照目前的市场测算,1吨秸秆的价格在200元到250元,秸秆综合利用率若增加10%,即消化7000万吨秸秆,可直接为农民至少增收140亿元。建设一条年产5万立方米的秸秆人造板生产线可消纳秸秆6.5万吨,直接提供200个就业岗位,同时可以带动周边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服务业发展,间接增加就业岗位400个。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既可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又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系统性的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秸秆利用的各个环节往往无利可图甚至赔钱,严重影响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在政策利好不断,落实却遭遇不利的大背景下,农业部在去年提出,到2020年,要力争实现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如何实现这个目标仍有待商榷。
去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共同组织各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国“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终期评估。评估结果显示,2015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为10.4亿吨,可收集资源量为9.0亿吨,利用量为7.2亿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0.1%。
从“五料化”利用途径看,秸秆肥料化利用量为3.9亿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43.2%;秸秆饲料化利用量1.7亿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18.8%;秸秆基料化利用量0.4亿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4.0%;秸秆燃料化利用量1.0亿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11.4%;秸秆原料化利用量0.2亿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2.7%。
不过80.1%这一结论的得出,同样引来不少的质疑声。
10亿专项资金加码秸秆综合利用
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表示,今年财政部通过整合和调整增加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会同农业部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
中央财政试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试点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财政部、农业部在要求试点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管理服务和资金监管的同时,明确对试点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将退出试点范围,以期实现试点省份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结语
在秸秆处理问题上,应当加大综合利用秸秆优惠政策的力度,健全综合利用秸秆的税费、信贷、土地等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应设立综合利用秸秆专项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导,企业、农户投入为主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要摆脱秸秆禁烧年复一年的应急式治理模式,让秸秆禁烧从一种共识到成为一种自觉,关键还是要靠“实惠”“实用”来兜底,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采取多渠道利用、多手段推进,建立秸秆收储体系,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让农民更具“获得感”,由“我要烧”、“不敢烧”转变为“不愿烧”。